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大学科技园申报认定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海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》(琼科规〔2020〕15号,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以及《海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考核实施细则》(琼科〔2022〕199号,以下简称“《考核细则》”)的要求,现将2025年省级大学科技园申报认定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(一)申报认定:符合《管理办法》中的认定条件,获得依托建设高校的书面推荐且有意参加2025年省级大学科技园申报认定工作的运营主体。
(二)年度绩效考核: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(琼州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)。
(一)参加对象在线填报。参加对象(单位管理员)登录“海易办”平台,选择“部门服务-省科技厅”,点击“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科管系统”),进入“更多-创新创业平台”,选择“申报认定”或“年度考核”在线填写申报书或考核表,根据系统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填写完成后提PG电子产品交至所在市(县)科技管理部门在线审核。需注意,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数据来源于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。
(二)市(县)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。根据《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市(县)科技管理部门登录科管系统,对申报认定的资料进行在线审核。符合条件的,上传相关决策文件并填写推荐意见,向省科技厅在线推荐。
(三)市(县)科技管理部门形式审查。根据《考核细则》的要求,市(县)科技管理部门登录科管系统,对年度考核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。形式审查不合格的,退回申报单位补充材料,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省科技厅。
(四)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组织评审。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评审,并开展实地核查,按相关程序进行审定后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下达认定文件或发布绩效考核结果通知。
参加对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23:59,逾期将不予受理,系统不再延期开放。未按要求参加年度绩效考核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按照“不合格”等次予以评定,并按照《管理办法》《考核细则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